公告日期:2025-12-17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6
第九章 通知 ...... 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5
第十二章 附则 ...... 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天津联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于 1999 年 12 月 27 日发起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120000718256339W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天津联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南环路 93-1 号;邮政编码:
30027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49,368 元。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1999 年 12 月 27 日至 2050 年 1 月 1 日。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企业文化:学习、服务、沟通。在企业成长与发展的过程中,践行中华传统文化,以 “创造条件成就客户价值,打造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致力自身价值持续提升”的核心价值观,以科技领先、技术过硬的专业性服务全力打造企业品牌,为客户提供多元、优质的产品、技术与服务,为资源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做诚信品牌,打造百年基业。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石墨烯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保温材料销售和食品销售(仅限于预包装食品);塑料制品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碳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七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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