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2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2643 证券简称:华冶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情况概述
近日,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通知书(2024)鲁1625执133号,将对公司股东于华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6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12%)及其未分配红利、股息等权益将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股东于华所持有公司的2,692,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
二、拍卖公告主要事项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8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拍卖公司股东于华所持有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的2,692,500股以及相关全部分红收益等孳息。评估价:12,000,000元;起拍价:12,000,000元;保证金:1,200,000元;增加幅度:10,000元。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影响
股东于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可能导致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若于华所持的股份司法拍卖成交导致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将由57.52%减少为45.40%,不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4-012
(一)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通知书。
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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