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8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2643 证券简称:华冶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道华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预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05
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参股公司一重集团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28.57%股权,本公司股东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持有新材料公司 57.14%股权。现新材料公司因生产建设需要,拟向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 15000 万元,贷款年限一年。本次借款本公司为关联方新材料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4285.71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实际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5-006)。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汤道华、陈铎、王大鹏履行回避表决程序。汤道华是一重集团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陈铎、王大鹏是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委派董事。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董事会《关于预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关联董事汤道华、陈铎、王大鹏履行回避表决程序,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05
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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