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9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72646 证券简称:中雁石斛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占股本 占股本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股数(股) 时间 方式
比例 比例
翁 振 合计持 7,345,000 14.69% 0 0% 特定
安 有股份 事项
其中: 7,345,000 14.69% 0 0% 协议
无限售 转让
股份
0 0% 0 0%
有限售
股份
乐 清 合计持 39,530,100 79.0602% 46,875,100 93.7502% 特定
市 金 有股份 事项
聚 德 其中: 26,353,433 52.7069% 33,698,433 67.3969% 协议
投 资 无限售 转让
有 限 股份
公司 13,176,667 26.3533% 13,176,667 26.3533%
公告编号:2023-022
有限售
股份
公司股东翁振安与乐清市金聚德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签署的
《股权转让协议》,翁振安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 7,345,000 股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乐清市金聚德投资有限公司。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翁振安
受让方:乐清市金聚德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份转让
翁振安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受让方转让中雁石斛 7,345,000
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中雁石斛总股本的14.69%),翁振安将向乐清市金聚德投资有限公司 7,345,000 股。
(三)股份转让价款
翁振安和转让方一致协商,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 元。乐清市金聚德投资有限公司应向翁振安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为 7,345,000 元。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和转让过户
股份交割:甲方持有的股票限售期满,解除限售及解除质押手续办理完成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资料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特定事项转让申请方式转让;在取得特定事项转让的确认函后,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7,345,000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14.69%)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完成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过户登记。乙方应当在股份转让完毕时,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或者直接支付给甲方股份交割的对价 7,345,000 元。
(五)协议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书》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签署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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