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04 15:38:48 股吧网页版
中雁石斛:关于公司股份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4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号:872646 证券简称:中雁石斛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收到
公司股东翁振安(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的通知:翁振安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

7,345,000 股,以每股 1 元的价格,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乐清市金聚德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聚德”)。本次转让完成后,金聚德持有公司股份 46,875,100
股,持股比例由 79.0602%增持到 93.7502%。

2023 年 8 月 3 日,上述交易各方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关于中雁石斛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股转函[2023]1548 号);
并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特定事项协议
转让相关过户手续。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4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前后各方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 (股) (%)

1 乐清市金聚德 39,530,100 79.0602 46,875,100 93.7502

投资有限公司

2 翁振安 7,345,000 14.69 - 0.00

合计 46,875,100 93.7502 46,875,100 93.7502

本次股份转让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不会

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s://www.neeq.com.cn)发布了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关于中雁石斛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3]1548 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