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72646 证券简称:中雁石斛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情况概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累 计 金 额 为
-31,317,607.83 元,未弥补亏损 31,317,607.83 元,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50,0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业绩亏损的原因
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第一、这二年内受到冬季天气冷冻和夏季的干旱的自然灾害的影响,使公司各基地受到损失,导致公司的生物性资产受损失。
第二、受到这几年的疫情影响应收账款收回周转延长,导致应收账款的坏账增加。
三、拟采取的措施
公告编号:2024-006
1、公司对天气自然灾害提高防护措施:对基地的固定资产和生物性资产进行保险,把自然灾害的风险嫁接给保险公司,保证公司最大的限度的避免损失。
2、对于应收账款回收难采取措施:(1)、公司要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在催收应收帐款也应当据不同的信用档案情况,采取不同的收账政策。(2)、落实应收账款催收责任制。销售部负责人应监督业务员及时收回货款,是应收账款回收的最终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是应收账款回收的监督部门。(3)、加强事后防范管理工作。为保证应收账款债权的及时足额收回,要对拖欠账款加强管理,降低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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