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2646 证券简称:中雁石斛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倪
志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提名倪志旭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董事彭建新先生提出辞职申请,现提名倪志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倪志旭,男,1965 年 1 月出生;1983 年 1 月-1994 年 12 月在家承包木工业务;1995
年1月-2003年12月在乐清市永新无线电厂任厂长,从事公司电子生产业务等管理工作;
2004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在乐清市海珍印刷厂任厂长,从事公司开展包装印刷生产销
售等管理工作;2024 年 1 月至今天在家,从事自由工作。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无
公告编号:2025-014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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