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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雁石斛: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72646 证券简称:中雁石斛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情况概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32,060,692.06
元 , 未 弥 补 亏 损 32,060,692.06 元 , 超 过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50,0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业绩亏损的原因

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受到这几年经济环境影响应收账款收回周转延长,导致应收账款的坏账增加。
三、拟采取的措施

对于应收账款回收难采取措施:
(1)公司要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在催收应收帐款也应当据不同的信用档案情况,采取不同的收账政策。

公告编号:2025-021
(2)落实应收账款催收责任制。销售部负责人应监督业务员及时收回货款,是应收账款回收的最终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是应收账款回收的监督部门。
(3)加强事后防范管理工作。为保证应收账款债权的及时足额收回,要对拖欠账款加强管理,降低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中雁石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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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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