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23
关于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收入规模小,最近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请公司:(1)补充分析披露报告期收入、净利润规模较小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应对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2)结合主营业务构成、各项业务收入和毛利润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润的比例情况、变动情况、各项业务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贡献情况等补充分析披露公司经营模式是否可持续、公司是否具备核心资源要素和核心竞争力;(3)对比历史年度量化分析并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季节性因素,并作重大事项提示;(4)结合行业状况、市场前景、核心资源要素、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规划、市场开发能力、新业务拓展情况、资金筹资能力、期后签订合同(详细披露新签订合同情况包括不限于合同相对方、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及履行情况等)、期后收入实现情况等评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针对以上问题以及公司经营模式是否可持续、公司是否具备核心资源要素和核心竞争力、是否符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条件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关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占比高度集中。请公司补充披露:(1)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合作模式,补充说明并披露该客户的获取方式、定价政策和销售方式;(2)分析客户对象构成稳定性,客户忠诚度及未来变化趋势,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的行业与产品经营特征,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对其存在重大依赖;(3)与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对前五大客户存在重大影响;(4)综合客户依赖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及实施效果、公司的竞争优劣势、公司的订单获取情况等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意见。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逐条核查上述情况并对前五大客户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1)请公司结合客户对象、业务特点、信用政策、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结算方式及收入变动等各方面因素分析并补充披露应收账款余额的合理性;请主办券商核查上述情况,并核查公司期后收款情况,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并结合应收账款期后收款情况核查收入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2)请公司结合同行业公司以及公司自身特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情况等分析坏账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公司报告期内2016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最近一
期下降,同时毛利率波动。
请公司:(1)同比补充分析披露营业收入和净利润2016年度增
长,最近一期下降的背景、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可从市场行情、同行业可比公司盈利水平,从经营管理、市场拓展、产品结构与售价、量本价、客户、公司自身竞争优势及报告期主要销售合同等角度进行分析,并结合主要客户情况说明营业收入是否稳定,增长是否可持续,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预计2017年盈利情况如何,收入、净利润是否会出现下降;(2)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披露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及波动的合理性,结合多家可比公司数据,分析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补充核查公司业绩增长的真实性、合理性,并就营业收入是否稳定、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是否存在虚增收入、账外利润、调节利润等情形,并对公司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公司各期主要客户销售数量及价格所履行的核查程序,所核查的各报告期销售金额、合计金额占销售总额的比重,就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数量及价格是否真实、确认时点是否合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3)针对公司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各组成项目的划分归集是否合规,及公司报告期内收入、成本的配比关系是否合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4)就公司毛利率波动和整体水平是否合理,公司毛利率核算是否准确,并就其真实性、可持续性,及是否存在调节毛利率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5、公司报告期内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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