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4-22 20:45:21 股吧网页版
仑谷科技: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72648 证券简称:仑谷科技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估2018年我公司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昭交集团”)存在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1,000,000元(含税)。2018年度,公司与昭交集团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为2,479,537.86元(含税),超出预计金额1,479,537.86元(含税)。

公司与昭交集团于2017年10月13日签署的《昭通交运集团委托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微信服务款项代收代付协议》,协议约定“客运站发班车辆线上平台客票销售按线上售票额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率按3%收取”。因此协议签署于2017年,公司还未挂牌故未进行披露,公司在预计与昭交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时,未将该笔交易囊括进去,导致实际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公司预计金额,故特此补充确认。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孙建棚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18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路250号

注册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路2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实际控制人:昭通市国资委

注册资本:119,750,058.00

主营业务:公路运输,城市公交客运,城乡公交客运,城市出租客运,汽车租赁,运输设备维修,汽车配件加工及销售,橡胶产品销售。销售化纤产品、日杂百货、建材、土特产品、家用电器、服装、矿产品(除贵、重、稀金属)、废料制品、摩托车,融资租赁(仅限本公司内部的运输、汽修设备的租赁),代理机动车辆险、货运险、人身意外险,广告业务,装饰装潢。
(二)关联关系

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股东之一,占股15%。双方交易构成日常性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18
公司与昭交集团于2017年10月13日签署的《昭通交运集团委托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微信服务款项代收代付协议》,协议约定“客运站发班车辆线上平台客票销售按线上售票额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率按3%收取”。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有利于公司经营,促进公司发展。
(二)超出的累计金额及超出预计金额的原因

2018年度,公司与昭交集团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为
2,479,537.86元(含税),超出预计金额1,479,537.86元(含税)。

公司与昭交集团于2017年10月13日签署的《昭通交运集团委托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微信服务款项代收代付协议》,协议约定“客运站发班车辆线上平台客票销售按线上售票额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率按3%收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