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15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872652 证券简称:ST 双热能 主办券商:首创证
券
成都双流积利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双流积利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以上股东杨启林,与一致行动人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持股 5%以上股东何佩芝女士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股东杨启林、何佩芝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期间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 交易 交易 交易股数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股东 日期 方向 (股) (元/股) (元)
杨启林 2021/7/14 买入 3201 10.00 32010.00
杨启林 2021/8/27 买入 3000 6.00 18000.00
杨启林 2021/8/30 买入 24000 3.38 81120.00
何佩芝 2021/12/13 买入 700 4.437142857 3106.00
杨启林 2021/12/13 卖出 -500 4.38 -2190.00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
1、经公司与上述股东确认,本次短线交易的发生是由于其对相
公告编号:2021-031
关规定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杨启林先生通过上述股票交易产生的收益,公司已收回。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对上述短线交易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成都双流积利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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