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04
公告编号:2019-045
证券代码:872657 证券简称:龙能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广州市龙能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0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242 号 1309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广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4,54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公告编号:2019-045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公司未来发展考虑,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提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广州市龙能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4,54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市龙能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州市龙能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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