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05
公告编号:2019-046
证券代码:872657 证券简称:龙能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广州市龙能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公司临沂分公司及其负责人王广振先生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广州市龙能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分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鲁 1302 民初 1014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10 月 23 日
案号:(2019)鲁 1302 执 814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公告编号:2019-046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王广振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临沂分公司负责人、公司监事
执行法院: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鲁 1302 民初 1014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10 月 23 日
案号:(2019)鲁 1302 执 814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广州市龙能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搬离“沂龙湾.清园”小区;
二、被告广州市龙能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临沂市兰山区沂龙湾清园业主委员会移交以下资料:(1)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2)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3)全体业主的相关信息等一切相关资料;(4)收取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所有帐目资料;
三、被告广州市龙能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物业管理用房、配房及所有钥匙交付给原告临沂市兰山区沂龙湾清园业主委员会。
公告编号:2019-046
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被告广州市龙能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负担。
(四)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 对公司影响
临沂分公司及其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支付相关案件款项及与相关单位安排交接事宜。同时,公司已与法院沟通并了解办理移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预计将在十天内办理完毕。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临沂分公司及其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广州市龙能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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