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72660 证券简称:江苏轩瑞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江苏轩瑞减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轩瑞减振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张小虎、孙桂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轩瑞减振设备股 挂牌公司或其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张小虎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3-016
孙桂芳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 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
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张小虎、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孙桂芳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6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轩瑞减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张小虎、孙桂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10 号)
江苏轩瑞减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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