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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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报告 1-2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1-7
关于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XYZH/2025JNAA7B0350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轮胎”)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该专项说明中所述丰源轮胎财务报表更正事项,
涉及 2023 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表,我们仅对 2023 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
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丰源轮胎管理层的责任包括: (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列报和披露相关信息;(2)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专项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审核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审核报告(续) XYZH/2025JNAA7B0350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丰源轮胎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丰源轮胎 2023 年度、2022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我们没有发现丰源轮胎编制的《专项说明》所载内容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审核报告仅供丰源轮胎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关于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报表重新进行梳理,对相关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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