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2663 证券简称:丰源轮胎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监督和风险控制,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职权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履
行职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履职能力。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全国股转公司
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均
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股东会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否则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无法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其委员
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
第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
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审计委员会委员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知情权,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九、审计委员会委员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不应干涉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人事任免工作。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记录以及
进行的财务或专项检查结果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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