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2663 证券简称:丰源轮胎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促进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
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对董事会负有诚信与勤勉尽职义务,应按照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高管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
合。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
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 除非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等规定 不得任职的情形,委员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企业管理科为本委员会的主责部门和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委员会
的会务组织、议题的收集、整理、报送、通知,具体落实本委员会安排的相关工作。财务科、设备科、市场营销中心为本委员会的配合部门,协助主责部门开展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为本委员会的整体协调组织机构,负责本委员会与董事会的业
务衔接、协调沟通外部董事、组织修订完善本委员会工作细则、各类文件及决议文档的备案存档等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企业战略规划、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需要董事会决策的投融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改革改制等方面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制订本委员会工作细则,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按照本工作细则需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前置研究的事项,由负责
相关职能的公司部门提出方案,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后,提交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研究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先予研究,提出建议或意见,提报董事会研究议题审批单,由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确认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未经委员会研究出具意见或建议的,不得提交董事会审议。有特殊事项的,经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第十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或评价相关事项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灵
活采取多种方式。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可根据需要,选取外部专家、咨询机构为其提供专业服务,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应在公司年度董事会会议中汇报上年度工作
情况。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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