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2663 证券简称:丰源轮胎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薪酬与考
核等事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
开展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会负有诚信与勤勉尽职义务,按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高管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
合。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二名独立董事。委员
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担任,并经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 除非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等规定 不得任职的情形,委员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企业管理科为本委员会的主责部门和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委员会
的会务组织、议题的收集、整理、报送、通知,具体落实本委员会安排的相关工作。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本委员会的配合部门,协助主责部门开展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为本委员会的整体协调组织机构,负责本委员会与董事会的业务衔接、协调沟通外部董事、组织修订完善本委员会工作细则、各类文件及决议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及方案;
二、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拟订董事、高管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董事、高管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和薪酬兑现建议方案;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制订本委员会工作细则,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方面的建议,须报经
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经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须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相关计划、方案以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
议、评价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
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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