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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30 17:56:22 股吧网页版
丰源轮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2663 证券简称:丰源轮胎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完善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 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挂牌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
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下同);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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