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0
证券代码:872664 证券简称:军信环保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三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者为绝对金 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额超过 3000 万元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担保或者为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提供的
(三)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 任何担保;
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三)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资产 1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资产 10%的担保;
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控股 供的担保。
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股东大会审议第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二)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股东大会审议第
(二)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三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第四十三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
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 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
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
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 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 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
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
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 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
知中对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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