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4
公告编号:2020-040
证券代码:872664 证券简称:军信环保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信环保”、“公司”)拟以 160 万元的价格收购冷朝强先生持有的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江公司”)6%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
计算相应数额。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4636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86606
公告编号:2020-040
万元。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权转让款总金额为 160 万元,平江公司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的总资产 5428 万元,净资产 2671 万元。购买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 1.22%,购买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 1.43%。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认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拟收购湖
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 6%的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冷朝强须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以 4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此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但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0-040
姓名:冷朝强
住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 273 号 4 栋 3 门 705 房
关联关系:冷朝强先生为公司的董事、执行总经理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湖南省平江县瓮江镇塔兴村水对组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由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4%)和冷朝强(持股比例 6%)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31 日,注册
资本 500 万元;地址:湖南省平江县瓮江镇塔兴村水对组;经营范围: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的建设、管理与运行,城市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未获得批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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