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872665 证券简称:交设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倡导理性投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基础上,与投资者就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进行沟通,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了解和认同,同时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市场和投资者信息的双向互动式持续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对象包括公司股东、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和行业媒体、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等。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严谨原则:严格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公司信息。
(二)公平公正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保密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不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漏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四)诚信自律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及职责范围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和实施。
(三)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
统的培训和指导。
(四)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信息披露:包括法定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
(二)信息沟通: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复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的咨询;广泛收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
(三)定期报告:负责年报、半年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等工作。
(四)危机处理: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发生大额经营亏损、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等重大事项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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