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7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72668 证券简称:景弘盛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公司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此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此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愿意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的股份进行回购。具体的回购原则及安排如下:
公告编号:2023-007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为本次回购对象:
1、在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行为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
公告编号:2023-007
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为参考依据,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自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含)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期限内将异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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