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872670 证券简称:诚拓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芜湖诚拓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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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芜湖诚拓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13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芜湖诚拓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诚拓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运行机制,明确监事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芜湖诚拓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监事会履行职责具有独立性,不受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 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在任职期间,监事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
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六条 监事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履职能
第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关联关系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公司利益。
第八条 除非有监事会的授权,任何监事的行为均应当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方为有效。
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未经监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监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监事会行事。监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监事在代表公司或者监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监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九条 监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交易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或监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披露其关联交易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交易的监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或监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或监事会批准了该事项,否则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监事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 监事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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