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盛生物”)的主办券商,对高盛生物2018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二、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18年7月18日,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571号文)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5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18]0039号)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披露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司此次股票发行认购账户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银行账号:3602090729200307950)。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3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
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3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专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6月14日,公司与主办券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签署了《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预计的用途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1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200.00
合计 1,2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专户利息收入6,390.76元,本次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收入已使用12,006,384.75元,结余6.01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一般贸易进口耗材支付资金 9,434,729.21
2 一般贸易关税及增值税支付资金 1,251,586.18
3 国内采购耗材支付资金 1,315,775.32
4 购买标书费用 600.00
5 支付手续费 3,694.04
合计 12,006,384.75
四、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高盛生物2018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
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公司计划将结余尾款转出后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募集资金使用与股票发行方案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
规则要求,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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