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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9-17 17:19:30 股吧网页版
高盛生物: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17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72674 证券简称:高盛生物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高盛生物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康贤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933,3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广东高盛法医科技有限公司”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25

为了完善高盛生物的商业模式以及优化集团架构,公司将在“高盛智造”和“高盛智云”板块的基础上,再设立“高盛司法”板块,以该板块为中心开展第三方司法鉴定服务,届时将形成以服务带动产品销售,以产品运用扩大服务半径的优势,公司将与广州高盛菁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广州创盛联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广东高盛法医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2000 万,高盛生物占股 50%。以该公司作为“高盛司法”板块的主体,由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康贤通同时为该公司股东广州高盛菁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本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控制高盛法医 70%的股份表决权,可对该公司有效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33,3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股东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作人,康贤通同时为高盛法医股东高盛菁慧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涉及关联交易,因此股东康贤通、股东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8,021,054.6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8,950,089.55 元。资本公积为23,591,336.86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4,400,000.00 元,其

公告编号:2019-025

他资本公积为 9,191,336.86 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12.5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00 股,无需

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50股,纳税义务遵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议案表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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