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5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72675 证券简称:北京伟力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伟力新世纪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 “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即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告编号:2022-013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批准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2-013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伟力新世纪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伟力新世纪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伟力新世纪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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