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17
证券代码:872679 证券简称:浙宝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浙宝钙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后的标的净资产 2663.72 万元为依据,
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签订协议,以 2663.72 万元购买湖州红鹰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太子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子湾”)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州红鹰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太子湾的股权,公司将持有湖州太子湾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现予以补充确认。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 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 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41,065,198.98 元,期末净资产总额为109,417,113.59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1 年 10 月 31 日湖州太子湾能源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39,130,431.65 元,净资产总额为 6,948,410.60 元,公司本次股权
收购价格为 2,663.72 万元,故本次收购不会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一标准。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五)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州红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红旗路 23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红旗路 2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虞炳泉
实际控制人:虞炳泉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自有房屋出租
注册资本:11,200,000.00 元
关联关系:浙江红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鹰集团”)实际控制人虞炳泉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红鹰集团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虞畅为公司董事,红鹰集团董事杨英明为公司董事。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湖州太子湾能源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__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湖州市彩凤路 1288 号 8 幢一层 101 室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湖州太子湾能源有限公司系于 2012 年 10 月由湖州红鹰投资
有限公司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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