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5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
湖州浙宝钙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目录
释义 ......2
第一部分 声明事项 ......5
第二部分 正文 ......6
一、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批准和授权......6
二、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体资格......7
三、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实质条件......7
四、公司的设立......10
五、公司的独立性......13
六、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5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18
八、公司的业务......22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25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49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54
十二、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59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59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59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61
十六、公司的税务......63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劳动社保等事项......64
十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67
十九、推荐机构......68
二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68
二十一、结论性意见......69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浙宝股份 指 湖州浙宝钙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宝有限 指 湖州浙宝冶金辅料有限公司,系浙宝股份前身
本次挂牌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
并公开转让 开转让
本所 指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系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
服务机构
六和律师 指 本所指派担任浙宝股份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专项法
律顾问罗嫣律师、傅忠彬律师
财通证券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
办券商
中兴财光华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本次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审计机构
国众联 指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系本次挂
牌并公开转让的评估机构
红鹰集团 指 浙江红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浙宝股份的控股股东,
曾用名称浙江湖州红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务院授权进行国有
宝武集团 指 资产管理机构, 曾用名称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宝钢集
团有限公司
宝钢资源 指 宝钢资源有限公司, 曾用名称宝钢贸易有限公司
宝钢资源(上海)指 宝钢资源控股(上海)有限公司,系宝钢资源全资子
公司
宝钢股份 指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保温 指 湖州保温材料厂
红鹰投资 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