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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04 16:54:20 股吧网页版
辽宁中科:万联证券关于辽宁中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4


万联证券

关于辽宁中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万联证券作为辽宁中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注销子公司程序存在瑕疵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广州
增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同意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中科生物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广东中科”),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发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08)。该议案已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中科设立时股权结构为:辽宁中科持股 70.00%,石元亮持股 30.00%,
存续期间未发生股权变更。

2023 年 6 月 12 日,经广州市增城区工商局核准,广东中科完成注销。截
至广东中科注销前,公司对广东中科的实缴出资为:货币资金 285 万元,无形
资产 200 万元,股东石元亮对广东中科的实缴出资为 0 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及第一百八十八条相关规 定,有限公司解散前应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根据公司反馈,由于广东中 科注销时委托第三方代办机构办理,未对广东中科清算做出详细要求,广东中 科未进行注销前清算,未出具相应的清算报告。

根据广东中科公司章程约定,出资人需要在 2040 年 12 月 31 日前出资到
位,同时股东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红权利、行使表决权。根据《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 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 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 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综上,广东中科解散、注销程序存在瑕疵,股东石元亮有补足出资并承担 相应投资亏损的义务。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广东中科注销后,辽宁中科相关董事及股东就广东中科注销、股东补足出
资、亏损处理等善后事项进行持续沟通,2023 年 8 月 27 日,各方达成一致意
见,由石元亮补足未缴出资并承担相应投资亏损,并对广东中科进行补充专项 审计,以后续审计结果作为股东补足出资及亏损处理的依据。

根据广东中科单体财务报表,存续期间,广东中科累计亏损额为
2,326,891.65 元。2023 年 8 月 29 日,石元亮向辽宁中科转入 698,067.5 元
(根据投资亏损 2,326,891.65*30%=698,067.5 进行初步估算),作为后续子公 司专项审计、补充清算、补足出资及亏损处理备用资金,根据最后处理方案对 该资金进行多退少补处理。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要求公司尽快对广东中科进行 补充清算及专项审计,尽快消除子公司注销程序瑕疵,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推进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中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万联证券
2023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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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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