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9
证券代码:872683 证券简称:华南疫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华南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已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21 日股份公司《筹》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本规则与 2020 年 1 月 3 日颁布的《治理规则》内部不相
矛盾,继续予以适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华南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华南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 负责对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公司建立的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措施,对报送监管机构公开披露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公司应为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监事会开展工作,接收询问和调查。
第四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的,应当向监事会提交辞职报告。
监事任期届满或监事辞职未及时改选或补选的,在改选或补选出的新监事就
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及该监事不需再履行监事职务之日起生效。
监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监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承担的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或有关保密协议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第三章 会议召集和召开
第五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召开监事会会议,应至少提前10日通知全体监事。通知方式包括专人送出、传真或邮件方式。
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以专人送出、邮件、传真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九条 监事会召开监事会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会议并向监事会陈述有关事项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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