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8
华英证券
关于江苏经纬盛世腾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英证券作为江苏经纬盛世腾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而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其他 因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否
告而终止挂牌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而终止挂牌风险
江苏经纬盛世腾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10 月 19 日起被主办券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且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与主办券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且未能在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2、因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终止挂牌风险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1 月 19 日前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公司
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的风险。
若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章程尚未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
主办券商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龙杰
电 话:18018351620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英证券
2022 年 1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