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872690 证券简称:华美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华美易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由于业务需要,周钊勇和方朝阳于2017年11月19日与天津鼎
诚易融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为广东华美易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鼎诚易融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同时周钊勇和方朝阳与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为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广东华美易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向其债权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反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周钊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朝阳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周钊勇与方朝阳为夫妻关系,本次担保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担保的
议案》,同意周钊勇和方朝阳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
董事周钊勇和董事方朝阳与此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此议案。
此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周钊勇 汕头市龙湖区金叶岛D - -
栋1104
方朝阳 汕头市龙湖区金叶岛D - -
栋1104
(二)关联关系
周钊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00%;
方朝阳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4,89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98%;
周钊勇与方朝阳系夫妻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11月1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钊勇
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方朝阳与天津鼎诚易融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为广东华美易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鼎诚易融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16日止,广
东华美易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鼎诚易融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和利息(租金)、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或保证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鉴定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2017年11月1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长周钊勇和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方朝阳与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为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广东华美易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向其债权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反担保。
反担保的范围包括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16日止,
广东华美易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和利息(租金)、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或保证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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