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2691 证券简称:明道光伏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明道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就董事会做出的《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
明》,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9143 号)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持续经营”所述,报告期内全部收入 1,201,128.05 元均来自关联方客户北京中民同
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昆明升建恒通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明道光伏累计未弥补亏损 1,862,771.34 元,明道光伏股本 5,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明道光伏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明道光伏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对于上述审计意见,监事会说明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但监事会认为公司业务收
公告编号:2026-009
入虽来自关联方,但可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4号》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控股股东将通过提供明道光伏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提供优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延续明道光伏原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借助其市场影响力,开拓公司的销售市场。从而改善明道光伏的经营情况,提升盈利能力,进而提高明道光伏的总体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1、监事会对于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 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实 际情况。
3、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与 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北京明道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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