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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03 17:21:05 股吧网页版
华晨股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03


证券代码:872692 证券简称:华晨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华晨气缸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 点-10 点。

-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692 华晨股份 2020 年 12 月 15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精益路 10 号华晨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公司拟 向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前在册股东不享 有优先认购权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9,036,14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6 元,融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7 元。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关本次定向发行的一切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发行 相关的文件、材料;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或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3.批准、签署、修改、实施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 合同;

4.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申报事宜及相关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等有权机构办理申报、核准、审批、同意、登记、备案等手续;

5.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公司章程 的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

6.聘请或解聘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7.办理本次股票发行、股份认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8.授权具体人员办理上述事宜;

9.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用于存放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并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审议《关于根据本次股份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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