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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8 17:03:00 股吧网页版
影众传媒: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东影众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影众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广东影众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众传媒”,证券代码:872693)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于 2017 年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并
经信达证券推荐,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成功挂牌。

信达证券自影众传媒正式挂牌后对其进行持续督导。在持续督导期间,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影众传媒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在信达证券担任影众传媒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过程中,影众传媒公司治理机制较为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积极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和要求提供持续督导相关文件,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并支付了持续督导费用。
现根据影众传媒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信达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信达证券与影众传媒已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协议生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出具无异议函,上述协议书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 2019年 11 月 6 日起,信达证券不再担任影众传媒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对影众传媒的持续督导职责。

信达证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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