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72696 证券简称:绿友农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西绿友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编制的可转债定向发行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票面利率、可转债期限、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股期、转股价格的调整原则及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公司运营资金的规划安排,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不断加强公司运营规模和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同意通过就发行事宜编制的《广西绿友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
公告编号:2025-041
明书》。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载明了风险揭示条款,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可转债投资风险。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并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做出特殊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本次定向发行中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广西绿友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意公司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符合《中华
公告编号:2025-041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规则公平、合理,明确了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