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7
证券代码:872697 证券简称:韵盛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韵盛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谢阳、汪晶律师见证。(七)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甲1号1号院3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工作报告就2018年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来2019年的工作计划。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就2018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来2019年的工作计划。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为了总结经验,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尚未分配利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韵盛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7)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8)。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14)。
(九)审议《监事会关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15)。
(十)审议《关于杨玲女士为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杨玲签订协议,由杨玲为公司提供滚动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十一)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韵盛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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