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7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72702 证券简称:研几网络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研几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浙江研几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同时为了更好地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保护股东利益,经充分沟通及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回购原则如下: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3-031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不存在因本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请求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2、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3、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4、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公告编号:2023-031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等进行回购,回购价格结合异议股东取得股票的成本、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发行价格、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同行业可比挂牌或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市净率等,合理确定回购价格,具体价格及支付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之日起【15 日】内;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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