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简称:锦城股份 证券代码:872704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德州锦城电装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德州锦城电装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12),由于该公告存在差错,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股东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日期存在错误。
更正前:
2019年5月24日,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锦城股份非限售流通股共计41,823,439股股份(占总股本49.07%)转让给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约定将其持有的锦城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9,147,720股股份(占总股本22.47%)所对应的全部财产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分配权及处分权等,转让给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权、表决权等人身性权利委托给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代为行使,行使期限至上述19,147,72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并变更登记至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之日止。因此,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及受托行使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限售股份的股东权利,直接控制锦城股份22.47%的股东权利。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控制锦城股份60,971,159股份,占锦城股份总股本71.54%,并拥有同等比例的股东权利。
公告编号:2019-018
2019年5月24日,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锦城股份非限售流通股共计41,823,439股股份(占总股本49.07%)转让给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约定将其持有的锦城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9,147,720股股份(占总股本22.47%)所对应的全部财产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分配权及处分权等,转让给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权、表决权等人身性权利委托给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代为行使,行使期限至上述19,147,72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并变更登记至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之日止。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2019年5月27日,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锦城股份非限售流通股共计41,823,439股股份(占总股本49.07%)转让给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约定将其持有的锦城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9,147,720股股份(占总股本22.47%)所对应的全部财产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分配权及处分权等,转让给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权、表决权等人身性权利委托给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代为行使,行使期限至上述19,147,72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并变更登记至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之日止。因此,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及受托行使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限售股份的股东权利,直接控制锦城股份22.47%的股东权利。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控制锦城股份60,971,159股份,占锦城股份总股本71.54%,并拥有同等比例的股东权利。
2019年5月27日,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锦城股份非限售流通股共计41,823,439股股份(占总股本49.07%)转让给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约定将其持有的锦城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9,147,720股股份(占总股本22.47%)所对应的全部财产性权利,包括但不限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