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07
关于
青岛新锦桥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
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青岛新锦桥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内容要求,我公司作为主办券商组织拟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进一步调查,并逐条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青岛新锦桥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进行了相应修改和补充,并以楷体加粗标明。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 公司两年一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66.18万元、7,207.50万元、
19,269.26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1.28%、4.08%、2.72%,净利润分别
为-406.07 万元、-234.03 万元、99.84 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460.06万元、-363.99万元、51.07万元。请公司:(1)请补充分
析业绩大幅增长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公司亏损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行业发展、可比公司及公司产品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等(2)结合行业和公司的特点,披露主营产品的定价是否合理及定价策略;(3)结合公司的订单获取情况,分析业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1)补充核查并定量分析,分别对收入真实性、收入来源的稳定性、收入及利润波动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2)补充核查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及费用的情形。
回复:
(一)请补充分析业绩大幅增长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会计信息”之“二、报告期内
主要财务指标及分析”之“(二)主要财务指标分析”之“1、盈利能力分析”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
公司2017年1至6月的营业收入较2016年度增加120,617,566.00元,报
告期内,公司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快速提升,主要原因为:
第一,棉纺织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民生行业,其规模巨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6 年我国纺织行业全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33万亿,利润总额达到4,003.6亿元,已成为全球第一大纺织品生产国和出口国。随着国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结构升级,棉纱的需求量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旺盛需求的是公司收入规模快速增长的重要外部因素;
第二,公司拥有的纺织原料类门户网站“锦桥纺织网”,在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经过18年的营运,积累了良好的口碑、信誉度以及大量的客户资源。公司利用该平台,通过线上产品信息发布,线下组织行业交流会相结合的方式,获取用户的难度较低,为公司业绩的快速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三,公司核心人员具有丰富的纺织行业经验,能够为用户提供专家级生产技术顾问与支持,同时能够在交易过程中提供专业的产品质量控制服务,通过对进口棉纱在生产地进行装船前质量检验,对国产棉纱进行出厂前质检,实现对最终客户进行质量承诺,增强了用户对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信任度及黏性;第四,公司充分发挥其所拥有的“锦桥纺织网”、“锦桥易纱网”电子商务平台的大数据优势,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在经营上采取“低毛利、高周转”的策略,以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提供持续稳定的优质产品,从而提升客户黏性,迅速提高销量;
第五,公司筹资能力较为突出,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股权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获得了明显的资金规模优势,为公司业务增长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第六,行业内旺盛的外部需求、优质的 B2B 电子商务平台、专业化的人才
及产品质量控制服务、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优势以及较强的筹资能力等因素,使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了大幅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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