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872707 证券简称:菁华生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岳阳峰岭菁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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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岳阳峰岭菁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岳阳峰岭菁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及《岳阳峰岭菁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或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八)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解答监事会关注的问题;
(九)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监事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履职能力。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组织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三)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依法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该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履行。
第六条 监事会成员负有保密义务。对在履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时了解的公司商业机密和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未实施信息披露前,不得向外泄露其内容。
第二章 召集、提案和通知
第七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
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在收到监事书面提议后 10 天内召开监事会。
第八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监事视需要可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上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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