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4
公告编号:2024-062
证券代码:872709 证券简称:巍特环境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18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鸿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人。
董事蔡铁军、张新亮、麦堪成、刘瑰华、潘树发因在异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62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 2024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 2024 年 1-3 月财务报表及附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上述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麦堪成、刘瑰华、潘树发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等规定,对 2020—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补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执行新 15 号和新解释 1 号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62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麦堪成、刘瑰华、潘树发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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