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2025 年 8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第五章 董事会......16
第一节 董事 ...... 16
第二节 董事会 ...... 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1
第七章 审计委员会 ...... 23
第一节 审计委员会成员 ...... 23
第二节 审计委员会 ...... 24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 ...... 25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5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2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7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 27
第一节 通知 ...... 27
第二节 公告 ...... 2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1
第十三章 投资者保护 ...... 32
第十四章 附则......32
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王鸿鹏、王亚新、刘祖厚、蔡铁军、欧阳进为发起人,通过对深圳市巍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股票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同意,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公开转让。
第四条 公司名称: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工业园甘李六路 12 号中海信
创新产业城 12 栋 4 层 4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870,585.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员工创造机会,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赢得回报,为社会创造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环保节能、水污染控制工程的技术研究;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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