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872709 证券简称:巍特环境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王鸿鹏、王亚新、刘祖厚、蔡铁军、欧阳进为发起人,通过对深圳市巍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52540544D。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工业园甘李六路 12 号中海
信创新产业城 12 栋 4 层 4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员工创造机会,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赢
得回报,为社会创造效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环保节能、水污染控制工程的
技术研究;供、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探测、检测、疏通、维护、设计、修复、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市政工程、环境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的技术开发、咨询、设计和承建,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设备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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