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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巍特环境: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872709 证券简称:巍特环境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和
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的相关制度包括《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
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办法,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所称的“关联方”指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四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
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等。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
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将资金、资产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程序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控制确因业务需要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产生的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第六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
应当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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