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公告编号:2025-082
证券代码:872709 证券简称:巍特环境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和
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的相关制度包括《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表决结果: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公告编号:2025-082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六)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
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具体实施。
第二章 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三)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
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一)基本工资:即月度工资标准,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二)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公告编号:2025-082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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