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05
上海慈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20 日上午 10:00。
预计会期 1 天。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慈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拟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其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审议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的《关于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决定与承接主办券商的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
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将由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因公司本次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批准,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更换主办券商事项准备相关材料,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递交;
(2)本次更换主办券商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更换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上海慈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中文名称:上海慈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 598 号 2 幢 B2116 室。
修订后:
公司的注册中文名称:上海慈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园美路 58 号 1 幢 206 室(紫竹新兴产业技术研究
院)
(六)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单笔不超过1000 万元、同时累计不超过 2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在上述额度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
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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