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24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慈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与上海慈瑞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瑞医药”)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
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聘请国融证券担任持续督导主
办券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慈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自 2018 年 2 月 2 日起,由国融证
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慈瑞医药于 2018 年 3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自承接慈瑞医药持续督导工作以来,国融证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国融证券为慈瑞医药配备了适当数量的持续督导人员,专门负责慈瑞医药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工作期间,国融证券持续督导人员与慈瑞医药建立了有效的日常联系机制,定期对慈瑞医药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引导并督促慈瑞医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水平,事前审查慈瑞医药的信息披露文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持续督导期间,慈瑞医药积极配合持续督导工作,及时将信息披露文件发送给国融证券持续督导人员事前审查,认真落实国融证券的
指导和整改意见,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因慈瑞医药战略发展需要,经慈瑞医药与国融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调,双方决定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已就终止《推
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达成一致意见,并已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
与慈瑞医药签署《上海慈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书》。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向慈瑞医药
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
的函》,前述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生效。自 2019 年 10 月 23 日起,本
公司不再担任慈瑞医药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对慈瑞医药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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