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上海慈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为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决定是由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出的。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8日10:00-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吕希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一)上海慈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慈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6)、《上海慈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由董事长金幸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监事会汇报2017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18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23,933,917.13 18,943,416.76 26.34%
净利润 1,091,066.54 -821,740.20 -
净资产 18,914,306.90 17,823,240.36 6.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框架性安排,拟定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当前实际运营状况,为支持公司长远发展和规模性增长,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第2453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无可供分配利润,因此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
2018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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